近期,一些汽车租赁公司推出“租满送车”“以租代购”模式,也就是租车满一定期限后,再将车辆过户给租车人。公司宣称这一模式“低门槛”“随时可退租”,吸引了不少消费者。但现实中,不少消费者在用车、退车过程中遭遇合同条款不透明、高额违约金等问题,甚至出现"车财两空"的极端情况。看似降低购车门槛,背后有哪些隐患?来听第一财经广播崔琦的介绍。
陆先生在黑猫投诉平台反映,上个月他通过某汽车新零售平台以"以租代购"方式订购了一辆汽车。被通知提车时,不仅没看见平台承诺提供合同,还被要求多收了几千元。更令人意外的是,他仅使用了车辆10天后,车就被平台方开走,而此时贷款已经生效。
【说没有其他任何费用,到提车的时候又多了几千元。这个车我就开了10天,他们又开跑了,那会儿贷款已经背上了,征信上面已经显示贷款了,对方让我给他们人工费、配钥匙的费用、过路费、加油费、停车费,我就给了他们一千元,结果对方也不放车,等于我车也没有了,贷款还背上。】
更让陆先生困惑的是,征信系统与购车平台显示的贷款金额存在巨大差异。购车平台显示贷款总额为119400元,月还款1990元;而征信系统则显示贷款金额为84118元。9月23日商家再次联席陆先生取车,但要求其缴纳数月保证金,遭到拒绝。
【我不同意,我说又没违约,按时还款就行了,没有违约我凭什么交?总公司给我来电话的时候说,既然车没在你手里边,就不用还款,但是昨天还是偷偷地扣了。】
目前,陆先生的电话、微信已被对方全部拉黑。陆先生的情况不是个例,相关行业从业者贾先生向记者揭示了"以租代购"模式下的常见套路。以厢式货车为例,全款价格通常在八九万元左右,贷款购买总价约10万元,但通过"以租代购"方式,贷款金额往往被抬高至14-15万元。
【违约每天有万分之几的罚息,一旦违约公司会起诉他。一次性偿还给他们十几万元。】
贾先生坦言,消费者即使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,也常因前期缺乏证据收集意识而难以胜诉。
目前"以租代购"模式中的乱象已引起执法部门关注。前不久,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抓获了一个“以租代购”办理高额贷款的诈骗犯罪团伙。据办案民警庞博文介绍,
【犯罪团伙通过网络平台引流来发布虚假的招聘货车司机的广告。面试的时候,虚构保证物流订单业务和高额薪酬的美好愿景,引导司机向他们的第三方金融公司,通过融资贷款购买了货车,并恶意抬高车辆价格。我们查到他的货车进货价格应该是8万元,但是贷款金额大概有12万元,中间有4万元的差价都被他们非法占有了。同时,通过以车辆首付款、车辆保险费、居间服务费等多种虚构的名目,向司机收取大额的费用,并非法占有。】
警方经过周密侦查,最终将该诈骗团伙11名骨干成员全部抓获归案。经初步核实,案件涉及40余名受害人,涉案金额超过500万元。对于此类的诈骗案件,庞博文警官提醒公众:
【一定要警惕高薪招聘货车司机带车包货源,诱导高价买车,贷款买车等相应的话术。要谨记,购买货车后并不能提供高薪酬,反而应聘司机还要承担高额的贷款债务。同时,也提醒广大求职者在求职时务必擦亮双眼,除正规的劳务合同以外,切勿签订有贷款或者是交钱等苗头性的合同。】
有关汽车“以租代购”的合同属性与潜在风险,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尹旭分析认为,这类合同本质上融合了租赁关系与买卖关系,属于复合性合同。这种特殊性质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,极易引发消费纠纷。在“以租代购”相关问题的应对上,消费者在事前应该谨慎选择,有关部门可以出台具有示范性的合同文本。
【去核实对方的主体资质,拒绝三无公司或刚刚成立还没有良好业务的公司。另外,看好合同条款,费用、退租条件、所有权转移的条款,一定要清楚具体意思。对方的口头承诺要落实到合同上面,如果不能,也要做好录音或者保存证据。如协商无果,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,或者上法院起诉。如果交易的一方以格式条款摆脱自己的义务,增加其他方的义务,那么条款本身的效力需要法律的进一步检验。监管层面可以从格式条款着手,促进市场健康发展。】
举报 相关阅读龙辉配资-深圳配资门户-正规配资之家门户-配资股公司官网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